日本:1958年在木材加工技術協會下成立木質材料防火委員會,1959年在膠合板協會下設立防火膠合板對策委員會,1959年修訂“建筑基準法”(第一章總則第一節對難燃材料進行了規定)
中國:1988年制定GB8624“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1990年開始制定GB 50222“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1991年阻燃膠合板在我國投入工業化生產
阻燃膠合板的生產工藝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用阻燃劑的水溶液對單板進行浸漬處理
二是對成品膠合板進行阻燃浸漬處理,該工藝要求使用膠合強度為Ⅰ類的膠合板,并使用加壓法或真空-加壓法的工藝
三是在膠合板表面涂飾防火涂料等材料
四是在膠合板表面復合不燃性無機材料
第一代阻燃劑:最初用于阻燃膠合板生產的阻燃劑包括磷酸一氫銨、磷酸二氫銨、磷酸銨、硫酸銨、氯化銨、硼酸和硼砂等無機阻燃劑
第二代阻燃劑:為降低阻燃劑的添加量,克服阻燃劑對產品物理力學性能和加工性能的影響,磷-氮系和磷-氮-硼系等協效阻燃劑投入使用
第三代阻燃劑:以雙氰胺、三聚氰胺、尿素和磷酸為主材料的有機阻燃劑
第四代阻燃劑:以雙氰胺、三聚氰胺、尿素、磷酸和甲醛為主材料的樹脂型阻燃劑被研發并投入工業應用
產品的物理力學性能籠統的參照膠合板國家標準,產品的燃燒性能分級和檢測參照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規定進行。
主要存在的問題:
產品的一致性差:型檢產品和正常生產銷售產品采取不同的生產工藝和質量控制手段,使產品的一致性降低。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產品中,有些產品使用打火機即可點燃,離火不自熄,與普通膠合板的區別在于火焰蔓延速度慢了點。
產品的膠合強度低:在鋸切加工過程中就產生分層、剝落等問題,根本不能按照GB/T9846《膠合板》中Ⅰ類或Ⅱ類膠合板檢測膠合強度。
吸濕性較強:遇到濕度較高的天氣,無法進行貼面、油漆等二次加工。美國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前使用的阻燃膠合板曾導致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沒有生產控制手段: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相對應的檢測方法,檢測周期長、費用高,無法用于生產和流通過程中阻燃性能質量控制。
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和相應的科研單位加強研究,盡快制定產品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分級標準和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