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合合木結構(glued timber structure)是指用膠粘方法將木料或木料與膠合板拼接成尺寸與外形符合要求而又具有整體木材效能的構件和結構。膠合木結構于1907年首先在德國問世,至40年代中期已發展成為現代木結構的一個重要分支。廣泛應用于各種工程上。中國第一座膠合木結構的房屋于1957年在北京建成,隨后也在其他工程結構上得到一定的發展和應用。
用木板或小方木重疊膠合成矩形、工字形或其他截面形式的構件及由之組成的結構。層板膠合的長處不僅可以小材大用、短材長用,而且還可將不平等級(或樹種)的木料配置在不同的受力部位,做到量材合用,進步木材的利用率。但這種構件在少量出產的情況下,其價格要比普通木料高,只有在成批出產或大量利用廢物時才能收到良好的技術經濟效果。
用膠合板為鑲板、普通木材或膠合木為骨架的膠合結構。按膠合板受力狀態的不同分為兩類:
一類是以膠合板主要承受剪切應力的結構,如工字形和箱形截面的梁、拱和框架及褶板。
另一類是以膠合板主要承受正應力的結構,如屋面板、墻板、殼體和管結構等。
膠合板的長處在于板面寬大,而又具有較好的勻質性。因此,適應性強,用作承重結構,輕易知足建筑設計的要求,但結構用膠合板比一般裝修用膠合板的質量要求高,要有特定的質量尺度。膠合木結構的強度和耐久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膠合質量。要按專門的劃定進行設計。因此,在設計與制造上要對膠的選擇、木材的拼接構造以及膠合工藝前提等提出專門的技術要求。
一般要求膠縫的抗剪和抗拉強度應不低于被膠合木材的強度,并具有良好的抗菌性和耐久性。對于膠的耐水性的要求,則按各種工程所處的不同前提,予以區別對待。如在常常受潮的結構中,應使用耐水性強的苯酚甲醛樹脂膠或間苯二酚甲醛樹脂膠;在室內有防潮的結構中,可采用價格低廉的脲醛樹脂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