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災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隱患,因此防火減災是創建和諧社會重要內容之一。2008年共發生火災13.3萬起,死亡1385人,受傷684人,直接財產損失15億元,為了降低公共場所的火災危險性,減輕火災危害,推動阻燃制品在公共場所的應用,公安部消防局組織制定了強制性國家標準《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于2006年6月19日發布,2007年3月1日實施;2007年4月10日,公安部下發了關于印發《阻燃制品標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公消[2007]122號):強調貫徹GB20286-2006標準;2007年12月7日,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阻燃制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消[2007]503號)進一步強調:2008年7月1日之后,凡是使用不符合該標準的阻燃制品者,對該公共場所的消防驗收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一律不得予以通過。按照新標準要求,普通木質地板、家具、人造板將無緣公共場所的裝飾和裝修市場,這對木材加工行業的發展將會產生重大影響。 木材燃燒及其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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