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兩家木業企業廢氣超標排放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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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2/7/12
來源:網絡 |
6月29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作出蘇環行罰字﹝2022﹞82第144號和第145號處罰決定書。
張家港萬裕木業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排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處罰款21.0萬元的行政處罰。張家港萬裕木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日,法定代表人張宏,住所張家港市金港鎮山北村創業路南側。
張家港市陳記木業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排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罰款24萬元。
張家港市陳記木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3日,法定代表人陳建華,住所:張家港市金港鎮南沙張楊公路西南側(華東木業公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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