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因兒童家具警示標志不合格被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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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1/6/17
來源:網絡 |
2021年6月15日,記者從天眼查獲悉,近日宜家電子商務(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家")新增一條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無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處罰內容為"沒收違法所得14.49201萬元,罰款5.61359萬元,責令改正",處罰單位為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6月15日,宜家方面向記者回應稱,"這個是去年兒童家具年齡提示的那件事,只不過剛剛結案。"
此次宜家被行政處罰源于2020年9月11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網絡平臺銷售兒童家具質量抽檢情況。在那次抽檢中,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天貓、京東、1號店3個網絡交易平臺銷售的25批次兒童家具進行了市場檢查和質量抽查,有1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72%。宜家電子商務(中國)有限公司在天貓IKEA宜家家居銷售的2批次產品被檢出警示標識不合格。其中一款是標稱生產企業(或供貨)為"宜家(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標稱商標或品牌為"IKEA"、型號規格為"IKEA00000415"、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9-11-1"的"SUNDVIK桑維加長床";另一款是標稱生產企業(或供貨)為"宜家(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標稱商標或品牌為"IKEA"、標稱型號規格為"IKEA00000967"的"IKEA宜家PAHL佩爾書桌現代北歐3種高度可調節兒童學習桌"。宜家的兩款產品在警示標識上分別標注了"建議使用年齡(歲):+3"和"建議使用年齡(歲):8",而標準要求應在使用說明中明確標示適用年齡段"3歲~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與標準要求不符。
警示標識是國家強制性標準,由于兒童安全防范意識較低,相應的警示標識可以警示兒童和家長防范未知風險,保證兒童安全使用產品。在網絡交易平臺選購兒童家具時,應關注產品介紹中有沒有提及產品執行的國家強制性標準GB 28007-2011 《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應選購標注該標準的產品,并重點查看報告中結構安全、警示標識、有害物質等是否合格。另外,應特別關注產品介紹中有沒有關于適用年齡段的說明,盡量選購標識符合標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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