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石膏板 膠州明發木業加工廠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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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12/7
來源:網絡 |
近日記者獲悉,膠州市明發木業加工廠(以下簡稱“明發木業”) 銷售假冒“泰山”牌石膏板,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依據該法,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明發木業進行了處罰,罰款15000元,并沒收明發木業侵權石膏板1056張。
據悉,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5月19日接到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維權人員舉報,明發木業銷售假冒“泰山”牌石膏板,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規定。(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依據該條例,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1月26日依法對明發木業下達了112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5000元,并沒收明發木業侵權石膏板1056張。
據天眼查企業信息網站顯示,明發木業成立于2009年3月26日,經營范圍包括木業加工;批發零售:裝修材料、五金配件。
為落實,記者試圖聯系到明發木業,但該司未在企業信息網站預留任何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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