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6-2002“輕型木結構”一章簡介
哈爾濱工業大學 樊承謀
美國林業及紙業協會 許方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新近頒布的14項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之一,《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6-2002)于2002年4月25日正式發布(以下簡稱《驗收規范》),并于2002年7月1日正式實施。
《驗收規范》在其前言部分指出了本規范的修訂內容,即“增加了輕型木結構一章用以驗收1~3層木結構住宅的質量!边@表明,從2002年7月1日起,對于輕型木結構建筑有了國家規定的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了。這使得近年來一直困擾一些開發商和承建商的問題終于得以解決。
輕型木結構是指用于1~3層住宅或不超過4層的公寓,采用規格材作墻骨,椽條,擱柵,用釘連接的規格材組合梁作樓蓋主梁或屋脊梁;采用木基結構板材作樓面板,屋面板和墻面板。施工時,將墻面板釘在間距不大于610mm的側立墻骨上組成框架墻,支承由主梁,擱柵與樓面板組成的樓蓋和屋脊梁,擱柵,椽條與屋面板組成的屋蓋,并加必要的支承體系和剪力墻。
根據“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方針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驗收規范》第六章題“輕型木結構”主要提供了了輕型木結構材料和施工的驗收標準。其中,強制性條文第6.2.1條要求對于每個樹種,應力等級,規格尺寸至少應隨機抽取15個足尺試件進行側立受彎試驗,檢測其抗彎強度是否達到規定。主控項目第6.2.2條要求規格材的材質必須符合表6.2.2的規定。第6.2.3條要求木基結構板材應進行集中荷載,沖擊荷載和均布荷載的受彎試驗,其最小極限荷載和最大撓度應符合表6.2.3-3的規定。第6.2.4條要求用于連接輕型木結構的各種圓釘應進行受彎試驗測定屈服強度,其最小屈服強度應符合表6.2.4的規定。所有這些規定,從根本上保證了材料強度和其他有關指標滿足設計和使用的需要。
木材作為最古老天然的建筑材料,長期以來被人們廣泛地用于建筑結構中?墒墙陙,因森林資源的匱乏,阻礙了木結構的發展。在入世以后,國際市場可源源不斷地供應木材。新增加的“輕型木結構”一章對于合理利用木材,具有積極的意義。同時,也為住宅實現產業化的建設提供了新的內容。
作者簡介:
樊承謀:哈爾濱工業大學教授,著名的木結構專家!赌窘Y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編制組組長!赌窘Y構設計規范》和《木結構試驗方法標準》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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