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僅適用于以膠合板為基材,以實木為面板,通過阻燃防蛀處理,達到具有阻燃和防蛀功能的實木復合裝飾板。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等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5014 裝飾單板貼面人造板
GB/T 9846.1~9846.8 膠合板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
GB/T 8626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
GB/T 17657 人造板及飾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試驗方法
AWPA E1 防白蟻性能實驗室試驗方法
GB/T 13942.1-2009 木材耐久性能 第1部分:天然耐腐性實驗室試驗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 1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 fire-retardant and mothproof solid wood decorative board
以膠合板為基材,以實木為面板,通過阻燃防蛀處理,達到具有阻燃和防蛀功能的實木復合裝飾板。
4 要求
4. 1 通用技術要求
膠合板基材的外觀質量、規格尺寸和偏差測量以及其他理化性能指標均應不低于GB/T 9846.1~9846.8中對一等品的規定,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的部分理化性能指標應滿足表1的規定,外觀質量、規格尺寸和偏差以及其他理化性能指標均應不低于GB/T 15014中對一等品的規定。
表1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部分理化性能指標要求
項 目
|
性能指標
|
浸漬剝離試驗
|
試件貼面膠層與膠合板每個膠層上的每一邊剝離長度均不超過25mm
|
表面膠合強度
|
≥0.40MPa
|
表面膠合強度
|
≥1.0 MPa
|
含水率
|
6.0~14.0%
|
甲醛釋放量
|
≤1.5mg/L
|
4.2 燃燒性能等級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燃燒性能應滿足難燃D級及以上的規定要求。
4.3 防蛀性要求
以白蟻為實驗對象,其毒性致死劑量,即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中多功能保護劑的載藥率應低于5%。
4.4 防腐性能
處理后的實木復合裝飾板的抗木腐菌性能測試,其質量損失率應低于3%。
4.5 可燃性要求
點火30s,觀察30s,總計60s的時間,要求火焰蔓延長度小于或等于150mm,并記錄火焰蔓延的實際長度。例如:當某一厚度裝飾板,點火30s,觀察30s后,火焰蔓延長度為120mm時,可滿足非鋪地材料B、C和D級要求,記錄可燃性檢驗火焰蔓延長度為120mm,其他類似。
5 檢驗方法
5.1外觀質量檢驗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的外觀質量檢驗按GB/T 15104中對裝飾單板貼面膠合板的規定進行。
5.2 規格尺寸檢驗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裝飾板的規格尺寸檢驗按GB/T 15104中對裝飾單板貼面膠合板的規定進行。
5.3 理化性能檢驗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地板的理化性能檢驗按GB/T 15104中對裝飾單板貼面膠合板的規定進行,表面膠合強度檢驗按GB/T 17657中對膠合強度的規定進行。
5.4 燃燒性能檢驗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地板的燃燒性能檢驗按GB 8624規定的方法進行。
5.5 防蛀性能檢驗方法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地板的防蟲性能檢驗選擇臺灣乳白蟻并按AWPA E1規定的方法進行。
5.6 防腐性能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地板的防腐性能檢驗按GB/T 13942.1-2009或AWPA E10規定的方法進行。
5.7 可燃性檢驗方法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地板的可燃性檢驗按GB/T 8626規定的方法進行。
6 檢驗規則
6. 1 檢驗類型
6. 1. 1 出廠檢驗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地板出廠檢驗包括以下項目:
a) 外觀質量;
b) 規格尺寸;
c) 理化性能;
d) 阻燃性。
6. 1. 2 型式檢驗
阻燃防蛀實木復合地板型式檢驗包括第4章全部項目。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當原輔材料及生產工藝發生較大變動時;
b) 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c) 在正常生產時,燃燒性能每兩年檢驗一次;
d)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合同規定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2 檢驗報告
出廠檢驗報告內容包括:被檢驗產品的類別、外觀質量、規格尺寸、理化性能、阻燃防蛀等級、檢驗依據標準等全部細節。注明檢驗結果及其結論,且注明檢驗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有必要說明的問題。
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1 標志
7.1.1 產品標記
在產品適當的部位標記制造廠家名稱、廠址、注冊商標、產品名稱、阻燃等級、標準號、規格、生產日期、檢驗員代號等。
7.1.2 包裝標簽
包裝標簽應標注生產廠家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出廠日期、注冊商標、產品名稱、阻燃防蛀等級、標準號、規格、數量以及防潮、防曬等標記。
7.2 包裝
產品應按不同類型、規格、出廠檢驗等級和阻燃防蛀等級分別妥善包裝。
7.3 運輸和貯存
產品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應平整堆放,注意防潮、防雨、防曬、防變形。